8月新规生效,含硫恶臭监测仪器市场结构性扩容
2026-07-18 02:18:06 阅览:28

摘要:本次HJ 1444—2026新标准的正式落地,不只是含硫化合物监测技术的标准和技术升级,更是一场针对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赛道、第三方检测服务市场、行业竞争格局的结构性重塑。

2026年1月20日,生态环境部批准发布HJ 1444—2026《环境空气 10 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 - 预浓缩 / 气相色谱法》,该标准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8-1993)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大气中硫化氢、羰基硫、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噻吩、乙硫醇、乙硫醚、 甲乙硫醚等含硫化合物浓度范围跨度大,且大部分具有极低的嗅觉阈值,在很低浓度下即可被人感知到,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较大,是最重要的一类恶臭污染物。据《关于2018-2020年恶臭投诉情况分析的报告》(大气函〔2021〕17号)数据显示,我国恶臭污染投诉占全部环境问题投诉的20.8%~22.1%,稳居环境投诉第二位,同时占据大气环境问题投诉总量的50%左右。
近些年,我国对恶臭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多项重要文件和报告中均提出恶臭污染管控需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公报 2021 年第 32 号) 的第十四条明确提出要“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将恶臭异味治理纳入到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3 年第 35 号)第二十三条提出“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进一步强调了对恶臭异味问题的专项整治。《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公报 2024 年第 3 号中明确要求要“着力解决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将恶臭污染防治纳入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 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中,提出要把“加强扬尘、油烟、恶臭等大气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作为 2025 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再次凸显了恶臭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由于具有环境和健康危害,世界各国对大气中含硫化合物的管控主要通过颁布实施恶臭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法规来实现,主要体系包括感官指标、特征恶臭物质、响应投诉、扩散模型、 最佳可用控制技术和防护距离等。其中为了有效管控恶臭物质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典型恶臭物质的浓度常被进行限制,特定恶臭污染物浓度通常和感官指标(如臭气浓度)一起协同使用以评价混合恶臭污染物。


目前,国家及主要地方各排放标准及含硫化合物推荐使用的监测方法如上表,一方面,我国发布实施的国家及地方标准中暂无含硫化合物的空气质量标准,也缺少针对环境空气含硫化合物的排放、监测和限值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不过,在国家和部分地方发布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排污单位恶臭类含硫化合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监测标准也存在一定的技术局限性,难以适配当下的环境管理需求。
比如,现在主要推荐使用《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8-93)仅能检测4种含硫化合物,监测覆盖面极窄。不仅如此,GB/T 14678-93采样主要使用采样瓶和采样袋,存在样品保存时间短、易残留等问题,而环境空气中的硫化物的反应活性高,含量又低,在采样过程中极易发生变化,原标准规定的采样设备已无法满足实际监测的需求,需要进一步优化采样设备。此外,《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也可分析部分含硫化物,但不含硫化氢,同时该方法只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无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硫醇等 8 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 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78-2019)适合分析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有机硫化物,但不含硫化氢。因此,针对含硫化合物,现有标准方法在分析目标化合物的种类及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局限性,无法实现一种监测方法同时测定排放标准中5 种含硫化合物或更多种类含硫化合物, 难以完全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和管理需求。
相较于1993版老旧标准,HJ 1444—2026完成了系统性修订优化,覆盖目标化合物、适用范围、试剂材料、仪器装置、样品采样保存、分析操作等全维度内容。

新标准汇总对仪器设备的要求如下: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HJ 1444—2026新标准的正式落地,不只是含硫化合物监测技术的标准和技术升级,更是一场针对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赛道、第三方检测服务市场、行业竞争格局的结构性重塑。就仪器装置的角度来说,比如,增加了采样罐采样技术要求,删除了采气瓶和气袋采样内容;增加了气体预浓缩仪的样品浓缩进样方式,删除了液氧制冷的样品浓缩和解吸进样方式等;不仅如此,还完善了方法性能指标内容,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凭借明确的硬性合规门槛,本标准的实施预期将催生出大量设备更新与检测增量市场。特别是对于国内具备恶臭监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省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重点恶臭排污企业等,严苛的硬件门槛将淘汰大量低端通用设备,市场迎来扩容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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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仪器信息网
| 作者: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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